
合作条件 1、款期:发票签收后60天付款,每月20日为付款期; 2、三包期:产品售出后10个月; 3、其它:提供每款50套周转件及预留2%货款为质保金。
小 鞍 座 验 收 标 准 (参照QB / T 1717-93)
一.外观要求 1.鞍座装配应牢固,无松动现象。 2.鞍座外形不能有明显的歪斜现象。 3.鞍面无裂口、明显伤痕、皱裥、色差等缺陷。 4.鞍面上的铆钉应平整、光滑。 二.结构和材料要求 1.鞍座底板(托板):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(如:ABS、聚酰胺、聚甲醛、聚砜等)制造,底板应能承受75 kg 负重、10万次的振动试验后,无损坏。 2.鞍座衬垫:采用海绵或微孔泡沫塑料制造,衬垫应有一定的强度和弹性。衬垫应能承受200 kg 的静压力,历时24 h 的试验,撤去外力后,衬垫应能恢复原状,无变形或断裂。 3.鞍座表皮(衬皮):采用人造皮革材料制造,表皮应能在-20℃~60℃的温度范围内长期使用,性能良好无开裂、破损。 三.技术要求 1.疲劳性能:鞍座经受75 kg重锤负重、以频率为2.5 Hz,振幅为16 mm 条件的 10万次的振动试验后,鞍座各部位不得有脱落和破损。 2.固定性能:在离鞍座前部或后部不大于25 mm 处,选择力矩大的一处,分别在垂直方向施加668 N(约68 kg)的力、在水平方向施加222 N(约22.6 kg)的力,经1 min 后,座夹与鞍管、夹板及鞍座各零件之间均无相对移动。 3.耐寒性能:鞍座在-20 ℃ ± 2 ℃的温度条件下,放置2小时后,应能承受用质量(重量)为8 kg 的钢球,从600 mm 高度处自由落下,冲击鞍座距前端三分之二处的表皮,鞍座各部位不得破损。 4.立簧压缩性能:以300 N(约30.6 kg)的力压缩立簧,经1 min 后,立簧的永久变形量不大于0.5 mm 。 3.电镀质量:电镀技术条件应符合QB / T 1217中镀铬、镀锌“一类件”的要求。 4.油漆质量:油漆技术条件应符合QB / T 1218 中“二类件”的要求。 5.其余的要求,按经过本公司认可的各款式鞍座图纸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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